法润童心筑防线 法治阳光护成长——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5月26日下午,以“法润童心 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在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七彩剧场内举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院长吴万江、副院长辛以春、少年庭庭长徐文杰,狮山商务创新区教育和文体旅游局副局长许奇,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综教处处长沈洁,苏州高新区教育工委委员、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李志清,教育集团党委副书记、总校长施燕璟,竹园路校区执行校长顾文雄,教育集团副校长张彩勤,滨河路校区副校长曹林男,竹园路校区副校长王剑锋、陆妮娜等领导与五年级师生共同参与,共赴一场法治教育之约。
仪式启幕:法治精神浸润童心
活动由教育集团副校长张彩勤主持,在庄严的《红领巾之歌》旋律中拉开帷幕。大队辅导员徐嘉怡老师带领少先队员为嘉宾佩戴红领巾,法治之光与红领巾的鲜红交相辉映。随后,教育集团总校长施燕璟宣读聘任决定,宣布聘任吴万江院长为集团法治总校长,集团党委书记李志清颁发聘书。法院领导向五年级学生代表赠送10套法治教育书籍,寓意法治种子在书香中生根发芽。
重磅讲座:吴万江院长解码网络保护
作为活动核心环节,法治总校长吴万江以《网络保护:守护少年的你》为题开讲,吴院长引经据典、析理入微,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春风化雨的谆谆教导,在七彩剧场内勾勒出数字时代的法治图景。
一、现场调查,赠词予生
首先,吴院长以互动调查切入,通过现场提问揭示学生网络使用现状。他强调,网络已成为少年成长的“双刃剑”,需以法治思维破解风险。
同时,吴院长还赠予学生四词箴言,寄语成长方向。正直:面对网络谣言不跟风,守护真相;坚持:抵制低级趣味,专注学业与理想;热爱:善用网络探索知识,而非沉迷娱乐;
担当:遭遇网络欺凌勇敢发声,保护自己与他人。
二、聚焦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吴院长结合我国首部专项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从五大维度展开解析:
网络保护机制:强调国家网信、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织密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网;
网络素养提升:呼吁学校健全上网管理制度、家长以身作则、平台落实“未成年人模式”;
信息内容规范:明确禁止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严打网络欺凌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网络平台严格实名认证,落实“最小授权”原则;
防治网络沉迷:通过“时间管控”“消费限制”等技术手段,阻断未成年人非理性行为。
三、以案释法:
筑牢五把“安全锁”
讲座中,吴院长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
网络诈骗:12岁学生为购游戏装备被骗5000元、14岁初中生追星遭遇“刷单陷阱”;
网络欺凌:恶意P图、造谣诋毁等行为涉嫌违法。
他提出“五把安全锁”理念——家庭监护、学校引导、技术拦截、司法严惩、社会共治,号召多方合力构建防护体系。
四、互动热潮:
少年与法的思想碰撞
在互动问答环节,实小学子们高举右手争相发问,清脆童声里饱含着思辨的锋芒:
“压岁钱用于游戏充值是否合法?”——吴院长当即援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释义:“未满八周岁之民事行为属无效;年满八岁者须经法定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好友恶意P图丑化肖像是否构成侵权?”——吴院长目光如炬,阐明法理:“蓄意损害公民肖像尊严之举已逾越玩笑范畴,属于网络欺凌行为,须知嬉笑应有分寸”;
“小学生开通网络直播是否合规?”——吴院长郑重声明:“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平台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少年提供直播服务,须恪守法律底线毫不动摇”。
活动尾声:法治信仰点亮未来
随着《法治歌》的悠扬旋律在会场久久回荡,这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集团副校长张彩勤总结道:“法治教育是终身必修课,愿同学们以法为盾、以德为帆,行稳成长之路!”。这场浸润式法治课堂不仅让尊法学法的意识在实小师生心田生根发芽,更汇聚专业力量筑起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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